星期四, 3月 15, 2007

快樂"手"則

1. 喜歡你喜歡的人,討厭你討厭的人,待人毋須平等。

2. 告訴你喜歡的人你喜歡他╱她。

3. 無關重要的人誤會了你,便由得他們一錯再錯。

4. 無條件為喜歡的人辦事。

5. 無端白事送件禮物給自己喜歡的人。

6. 待人以誠,對方不誠便立即遠離,勿拖拖拉拉,做大戲才須好頭好尾。

7. 任何條件也不為討厭的人辦事;雖小氣,免勞氣。

沒有留言: